第1983章 考教,井田与义仓(2 / 2)

“看也看,都说说最后一项的想法吧!”

曾献扫了震惊的众人一眼:“刚刚我们说这个想法与西周井田、隋唐义仓和合会、大明的族田等类似,诸位说说这几项的利弊吧!刚好四项,一个司说一个,谁先来?”

四司的郎中和员外郎很是无语,原来在这里等着他们呢。

相互看了看后,户部司郎中马烨上前一步:“那我们户部司说说井田制吧,

西周时期,井田归周王所有,分配给庶民使用,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,还要交一定的贡赋,于是领土们就强迫百姓们集体耕种井田。

大致上将一块井田分为九小块,周边八块为私田,最中间的则是公田,八家共耕公田,产出归贵族,私田自用。

优点是公田优先耕作,保障贵族税收,私田激励农户,维护了周王室的权威,但这只是有利于王室。

但集体劳役缺乏积极性,很多都是偷奸耍滑,久而久之,私田的百姓就从自己的收成拿出部分作为公田收入,公田就荒废了。

《诗经·齐风·甫田》叹‘无田甫田,维莠骄骄’,实质上就是奴隶经济。

到了春秋时期,管仲相地而衰征,废除井田制,按土地好坏征税,推动了齐国的崛起。”

“尚书大人,我们度支司说谁义仓吧,义仓是隋唐时期兴起,开皇五年,工部尚书长孙平奏请建立社仓,以备水旱凶饥出仓赈给,

然后又下令让各地百姓、军士,功课里社,共立义仓。社仓由朝廷掌控,义仓由当地人管理。

大致上就是各地根据收获粮食的情况,官府会劝百姓们拿出一定数量的票或粮食交到里社,每逢大灾,开仓放粮赈民。

优点是丰年储粮、荒年放赈,在大灾的时候有粮食用来救灾。

缺点也很明显,首先是官府劝百姓,不是强制性的,所以很多人不会交粮食,以至于在后期赈灾的时候会出很多的问题。

诸如打架、斗殴、抢夺,甚至因恨焚毁义仓,一个村子的百姓都反目成仇。

其次则是只适用于产粮区、粮食产量极高的地方,山区、边疆难推行。

最后就是容易被官府挪用,十不存一,其实大部分都是进了贪官的口袋之中。”

“金部司说说合会吧,合会又称之为摇会或标会,这是宋朝的一种方法。

大致是民间某一家遇到建房、婚丧或其他要务,而本人一时无力筹集款项,除了向别人借贷外,还可以用摇会的方式来筹集。

例如,需要十两银子的时候,发起人可以在会中发起,假设一会是二十人,那么每人是五钱银子,具体的看会中人数多少,人数多就摊的少,人数多就摊的。

有的地方会提前筹集资金,等到用的时候直接支取。

优点是灵活,解决百姓的短期用银需求,且无需抵押。

缺点是风险高,一旦有成员出事儿了,会金链条断裂,且依赖信用与乡约,就怕遇见先用了然后耍无奈的。

宋代《名公书判清明集》中记载了多起合会纠纷案。

另外就是十几二十几户参与,难以扩大。”

说到这里,金部司郎中傅春耘沉吟了几息:“相对合会,下官倒是想起了另一种流行于青藏高原藏族的类似的、但比合会更好一些的制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