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每人都捻了不少,质量也都不错,林语便开始着手教他们织毛衣。
“这两根长长的叫毛线针,我这种手法是最简单的,我们只需要这样就能把线织成毛衣,穿在身上就不会冷。”
现在的毛线不多,所以林语采用的是大针织法,因为毛线也被他们捻的粗粗的,挑线的时候不要拽得太紧就行。
林语还是低估了一身毛衣毛裤要用到的毛线。
她将库房里的毛线几乎用完了,才织了一身,剩下的一小部分,倒是还织成了一条宽大的毛毯。
最后经过试验完全验证了这个方法不太行,林语只好把毛衣毛裤都拆掉,然后全部都用来织毛毯。
毛毯是披在人身上的,这样就不用分叉做毛衣的胳膊什么的,反而织起来更快一点,在加上松松垮垮的,进度一下子就快了起来。
林语选出了三个女人,只用了一天,就能织出一块不小的毛毯。
最后库房里的毛线全用完之后织成了六条毛毯。
林语晚上分配猎物的时候就在部落的广场上宣布了这件事,这六条毛毯先分配给家里有小孩子的。
部落里有孩子的不多,小草家分了一条,叶也分了一条,卜卜分了一条给他带来的那个只有两三岁的小孩。
因为林语家有一个小鱼,还是童子军的一员大将,最后也分了一条。剩下的也都是三四岁的小孩分到的。
林语看见每个人脸上幸福的笑容,就感觉自己这段日子没有白忙活,最后把这个新开发的技能也交给了纺织组,现在天气变冷,葛布衣服经过两个多月的生产虽然还有一半多没有做完,但是现在要紧的是毛毯。
毛毯的制作也不难,就是圈养的羊群已经被取过一次毛了,现在也没长多长,剩下的还要留着过冬。
于是林语只让人把新捕回来的山羊和绵羊的毛给剃了,然后交给纺织队的人忙活,自己则是准备想想法子怎么能快速获取更多的羊毛。
“我们去交易。”
达适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,这跟林语的想法就是一谋而合。
去捕猎当然也是好的,但是森林的羊都是山羊,山羊的毛短而粗,而且量也不多,还得是绵羊啊,可绵羊基本都是生活在草原上的,所以他们捕猎就不是最好的方法了。
因为背篓在上次的交易集市上大受欢迎,又给他们省下了不少的猎物,所以回来之后,背篓组就开始疯狂编制。
一方面是快要冬天了,等冬天到来就不好找这种树枝个藤蔓,一方面则是想要备多一些以供出去交易和日常消耗。
林语和达带着一百多个背篓,和女子狩猎队一起出发了。
女子狩猎队现在的队员已经发展到十个了,青鸟是队长,办事利落,尤其是眼中总是透着一股淡然,让林语看着很是佩服。
到草原的距离走路也就是三天左右,风泰部落也有一点草原的领地,但是那个方向跟现在这里正好相反,而且达也说过,那边好像没有部落,一直也没见过人。最近转码严重,让我们更有动力,更新更快,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。谢谢